一、CBAM计量规则的核心要求
CBAM对电力行业的计量规则主要聚焦于碳排放核算的范围和方法。根据欧盟法规,电力产品的碳排放需同时考虑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。直接排放指发电过程中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,而间接排放则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外购电力所导致的排放。例如,燃煤发电的直接排放需按实际燃烧量计算,而水电若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化石能源驱动的设备,其间接排放也需纳入核算范围。
在核算方法上,欧盟要求企业优先采用实际排放数据,若无法获取,则需使用默认排放因子。默认值通常基于出口国同类产品中碳排放量最高的10%企业的平均水平,或欧盟同类产品的排放强度。这意味着,若企业未能提供准确的实际数据,可能面临更高的碳关税成本。
二、跨境电力贸易的应对策略
(一)构建精准的碳核算体系
全链条数据采集:企业需建立覆盖发电、输电、配电等全流程的碳排放监测系统,实时采集燃料消耗、设备运行等数据。例如,采用物联网传感器和智能电表,实现对发电机组碳排放的动态追踪。
供应链协同管理:与上游供应商签订数据共享协议,要求其提供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信息。例如,光伏组件企业需追溯硅料提纯、电池片生产等环节的排放数据,形成完整的产品碳足迹报告。
(二)推动技术升级与能源转型
清洁能源替代: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投资,逐步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。例如,水电企业可通过扩建水电站或升级现有设施,提高清洁能源发电比例。
碳捕集与封存(CCUS)应用:在火电等难以脱碳的领域引入CCUS技术,捕集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并进行封存或利用。虽然目前该技术在电力行业的应用尚处于试点阶段,但其潜力巨大。
绿证与碳市场协同:积极参与国内碳市场交易,通过购买绿证抵扣间接排放成本。例如,企业购买绿证后,其外购电力的碳排放可按绿证对应电量进行核减,从而降低CBAM补缴金额。
(三)强化国际合作与政策适配
参与国际规则制定:企业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(ISO)等机构的碳足迹标准制定,推动中国主导的核算方法纳入国际体系。例如,在光伏组件碳足迹核算中,推广“从摇篮到大门”的核算方法,减少因方法差异导致的碳成本偏差。
关注政策动态:密切跟踪欧盟CBAM政策的最新变化,特别是过渡期结束后覆盖范围的扩展和计量方法的调整。例如,2025年欧盟计划将CBAM覆盖范围扩大至钢铁、铝密集型下游产品,企业需提前调整出口策略。
利用政策支持:充分利用国内政府提供的财政补贴、税收优惠等政策,降低技术升级和合规成本。例如,广东省商务厅组织的CBAM培训会,为企业提供了政策解读和应对方法的指导。
三、实施路径与合规要点
(一)过渡期的准备工作
在2023-2025年的过渡期内,企业需按季度向欧盟提交碳排放报告,包括进口电力的数量、实际排放量及原产国已支付的碳价等信息。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,企业应尽早建立碳管理体系,完成设施注册并与欧盟进口商对接数据共享流程。例如,2025年1月1日开放的设施运营商注册门户,为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数据上传与共享渠道。
(二)正式期的合规管理
从2026年起,CBAM进入正式实施阶段,企业需购买CBAM证书以覆盖进口电力的碳排放成本。证书价格与欧盟碳市场(EUETS)配额价格挂钩,企业需根据自身排放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策略。同时需注意欧盟免费配额的退坡机制,逐步调整碳成本预算。
(三)长期战略布局
企业应将CBAM应对纳入长期发展规划,通过技术创新和供应链优化提升绿色竞争力。例如,探索跨境电力贸易的新模式,如与欧盟国家合作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,实现“绿电”直供,从根本上降低碳排放强度。
欧盟碳关税计量规则的实施对跨境电力贸易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。企业需以精准的碳核算为基础,通过技术升级、供应链协同和国际合作,将碳成本转化为绿色竞争优势。在合规的前提下,积极拥抱全球低碳转型趋势,方能在新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占据主动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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